《祖国》记者王国勇 高昂的高速车辆救援费,一直被车主们所诟病,但这一问题至今却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除了向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协商费用的定价标准到底应该由哪些部门来管?
近日本刊以《黄骅市车辆救援中心“天价救援费”实在坑人》为题报道了黄骅市禄源车辆救援中心(以下简称禄源救援中心)存在高额收取救援费相关问题,报道后引起社会关注。
8月15日,记者带着相关话题,再次对禄源救援中心其收费问题进行调查采访。
“天价”救援协商费
河北省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在报道刊发后对报道中涉及车辆的救援费用进行了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显示:1、重型罐式半挂车津AX8278(津CB778挂)救援费用合计30333元,其中拖车费2796元,换轮胎费800元,事故车辆修整费200元,货物转运费787元,车辆保管费2250元,该5项费用合计6833元收费款项均符合河北省高速救援收费标准;现场吊车费18000元,轮胎租用费4000元,气割费1500元等费用合计23500元为事故方与救援单位协商费用。
2、重型罐式半挂货车鲁CJ0881(鲁CJ058挂)救援费用合计34916元,其中拖车费2796元,换轮胎费1200元,事故车辆整修费200元,车辆保管费720元,该4项费用合计4916元收费款项均符合河北省高速救援收费标准;现场吊车费18000元,流动补胎费3500元,轮胎租用费2000元,现场清扫杂物费2500元,牵引费2500元,轮胎租用费2000元,合计30000元为事故方与救援单位协商收费。
3、重型厢式货车津AZ7672救援费用合计2872元,其中拖车费1750元,拆除刹车和后轴200元,货物转运费202元,车辆保管费720元。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调查以上所有费用均在《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清单》中注明,且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收费数额及过程认可,确认无异议,并签字确认。报道提及的几项存有异议的费用为协商收费的内容,该协商数额已经双方签字认可。在对救援服务监督过程中,车辆方对救援工作并没有提出任何意见,议价部分价格高低不在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监管范围之内。
物价部门称:救援企业不具备救援主体资质
针对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的说法,8月15日,记者来到了黄骅市物价局。物价局金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并未接到车辆方的投诉,并拿出了三辆车的《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路政总队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清单(三联单)》(以下简称收费三联单)。同时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救援单位收费之前要先报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用统一的收费三联单,高速公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双方签字确认,议价部分由双方协商,物价局管不了。之前也接到过类似投诉,主要投诉也是议价部分,但议价部分物价局没法进行管理。物价局每年都会对救援企业的收费三联单进行检查、核对。另据金姓工作人员介绍:禄源救援中心是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救援主体,现在救援主体是沧州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并与禄源救援中心签订协议,由禄源救援中心实施救援业务。
既然不具备救援主体资质,为何能随意开价,且可以开具公司发票呢?
带着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刘局长。刘局长表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和禄源救援中心没有直接的关系,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只是管理单位,具体情况需要向津汕管理处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了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津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该单位姓王的负责人称:高速救援业务自2014年从高速公路巡警转到路政部门时,救援单位就一直延用至今,根据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显示该救援单位经营范围有救援业务,具体是不是个体工商户并不了解。
另外,对于禄源救援中心负责人称当月发票已用完,借用了沧州临港鼎蕴汽车修理厂的发票,才导致一起事故开具两家不同单位发票的解释。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委托人“失联”
据当事人天津卓信物流有限公司李宏回忆称,自己当时为了少交救援费找了很多朋友,费用从最初的6、7万降到了最终的30551元,来办理手续的时候禄源救援中心让其拿三张委托书盖上章,并告知:没有委托书手续办不了。自己并不知道委托书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为了早点将车拖走尽快解决此事,就给了禄源救援中心三张只盖了章的空白委托书。
8月16日,记者来到了路政大队进行采访。在了解记者来由后,工作人员表示,当时是由天津卓信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景治远带着公司委托书前来签字的,并未对收费提出任何异议。据工作人员提供的《委托书》《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卡》《收费三联单》显示,落款均为景治远签字并确认。
对于协商议价部分存疑的情况,路政大队回队长介绍:救援收费争议主要是出在议价部分上。作为监管部门目前没有规定价格的权力,当时也问过救援中心负责人王月明,王月明称议价部分是根据市场价收取的。但记者从沧州市黄骅市某吊装公司咨询获悉,70吨的吊车价格为2500~2700元/天。
对此,回队长表示,监管部门有禄源救援中心交纳的10万元保证金,一旦发现收费不合理,可以马上扣除保证金退还给被救援车辆车主。
采访临近结束时,回队长安排工作人员联系了禄源救援中心实际负责人王月明,让其解释议价部分收费依据。但直到采访结束,王月明也没有出现,
随后记者联系了受委托人景治远,记者拨通了委托书上的手机(155****8222)对方起初否认此事,当记者再次拨打此号码确认时,该机主称自己姓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高,并非个例。但作为救援单位的管理单位和物价部门均表示这方面的收费标准不在监管范围,至使此项收费的管理处于“真空”状态。那么车辆救援漫天要价的问题究竟谁来监管?议价部分是否能够真实的反映市场价格?本刊还将就此话题展开进一步的深入报道。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