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汪凌云 戴磊报道 8月16日下午,横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三楼会议室举行《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会议由大队聘请贤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杨文主持,大队副教导员黎凯,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
会上,杨文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并要求大队必须认真做好《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行工作。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是江西省设区市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也是上饶市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第一部政府规章,意义重大而深远。《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4月11日在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更好地满足和服务于上饶人民的平安出行需求。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共八章七十条。主要规定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监管、车辆驾驶人的管理,交通规划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停车管理,摩的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开放式小区、商贸市场的内部道路的管理等。同时还对设立交通事故救治绿色通道、开展学校宣传教育及安全管理、农村两站两员建设、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信用平台等提出了相关规定。此外,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以及辅警的职责,以及违反《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行为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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