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至今,中国实施抗癌药等药品“零关税”已超过3个月。“救命药”买不起的问题是否得到缓解,备受外界关注。
抗癌药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有多大?哪些关键因素影响降幅?如何能进一步扩大此类药品的可及性?近期,业内专家进行了深入分析。
抗癌药价格到底能降多少?
从今年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品关税降至零,原16%增值税可选择按3%简易纳税征收。有部分患者和媒体甚至解读为,“‘零关税’和增值税减按3%征收,相当于药价能降低近20%”。
那么,降税政策在抗癌药品终端零售价格上到底能体现出多大的降幅?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讲师李伟,从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
上述两位专家经测算后认为,大部分抗癌药品实际价格下调幅度主要集中在2%-6%之间。
降幅为何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
为什么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专家分析,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0%,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二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假设A药品出厂价800元,经销商以10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医疗机构。在这个环节降税前16%的“一般纳税”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2元/盒;3%的“简易纳税”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盒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0元/盒,所以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因此,由于两种纳税方式计税依据不同,应缴纳增值税率不能简单认为“降低了13%”。
三是对于国产药品,不存在关税的影响,有些生物制品2014年底前就已采用了3%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也可能会有企业经测算后仍然选择按照16%的增值税缴税。这些情况下税改政策对终端价格都不会有影响。
资料图:北医三院的发药窗口。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哪些关键因素影响降幅?
丁锦希、李伟认为,一般来说,税改政策对企业税费负担影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首先,与流通加价率呈正相关,即“加价率越高,降税政策效果越显著”。
仍以前述A药品为例,在出厂价(800元/盒)不变的情况下,若经销商提高加价率,以1200元/盒售出。降税前应纳税64元/盒,降税后应纳税36元/盒,差额为28元,远大于前述举例中的2元。
其次,与流通交易环节呈负相关,即“流通环节越多,降税政策影响越小”。
当前述A药品出厂价与终端价格不变,但是由经销商经过流通企业再销往医疗机构。假设经销商以900元/盒的价格卖给流通企业,流通企业以1000元/盒的价格卖给医疗机构,降税前应纳税32元/盒,降税后由于出现了两次交易,应纳税57元/盒,反而出现了增长。
此外,3%“简易纳税”无法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相关成本(如仓储和管理成本)进行抵扣也会削弱降税政策的最终效果。
专家分析称,当前中国药品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利润率在14%-18%左右,即使按本次降税对终端价格的平均影响为4%左右计算,如果企业不调价,将明显提高企业利润率。
专家认为,国家主管部门还应与企业充分沟通,在核实药品流通各环节的真实加价和开票纳税情况的基础上,指导企业精准测算药品价格降幅,合理降价,既保证将降税额度全部让利于民,又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机制。
资料图:门诊挂号处。中新社发 韦亮 摄
提高抗癌药可支付性,下一步怎么做?
在专家看来,此次降税政策是中国政府提高抗癌药品可支付性“组合拳”的第一步。与此同时,政府应建立价格调控引导机制,全面提升治疗严重疾病的高值药品可支付性。
一方面,从需求侧着手,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医保“战略性集团购买”能力,促进高值药品以合理支付标准尽快纳入医保。如近期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的抗癌药品医保专项谈判工作。
另一方面,从供给侧出发,促进优质仿制药在专利到期后快速上市,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下降,这是降低抗癌药品价格的根本之策。
例如,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希望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等措施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
此外,国家医保局正在部署医保目录内抗癌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发挥“以量换价”引导药品价格调整的作用。
专家认为,只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持续不断推进政府多部门的综合施治,抗癌药品的可支付性一定会日益提升。(记者 张尼)(完)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