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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社会救助覆盖全部农村贫困人口

2018-07-17 10:14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马云驰 文宏武  日前从保亭县民政局获悉,保亭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基本方略,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对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障兜底。

据悉,截至2018年6月,保亭已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的家庭共2620户6240人,其中城市低保家庭共921户1832人,上半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16.94万元;农村低保家庭1699户4408人,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37.22万元。

2018年以来,保亭县委、县政府为落实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保障”政策待遇,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1737户4508个农村低保对象和134个特困人员开展全面逐户排查,登记每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的教育医疗住房情况,通过现场核实对比方式筛查出“三保障”未解决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并建立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对一帮扶联系人目录。

目前,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保亭对农村低保对象实施教育补贴、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5道兜底保障,并在全省各三级公立医院实施“一站式”结算。

同时,保亭已鉴定属于住危房或无住房的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除不能领取低保金外,也与低保对象享受同样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

保亭民政局局长符广能介绍,为加强低保政策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精准落实“三保障一扶持”,民政局计划与保亭农业局联合指导乡镇,按照海南省“自强行动计划”要求,综合施策,督促乡镇制定产业帮扶计划,建立产业帮扶台账,完成农村低保对象产业扶持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脱贫攻坚及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使脱贫攻坚及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稿件来源保亭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李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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