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外呈现泛滥趋势,“刷票”更会对学生和幼儿产生负面影响。5月22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5月22日《新京报》)。
尽管舆论已经多次指出涉及孩子的网络投票存在很多弊端,比如拉票、刷票造成这类评选活动丧失公平;容易诱导孩子投机取巧,助长功利之心、虚荣之心等,但作用微乎其微。尽管去年1月教育部通知指出,加强对教育系统举办相关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规范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但作用也有限。
以笔者体验为例,这几年来各种群里面几乎每天都有家长为自己孩子拉票,最近一些评选活动甚至要求每天投票一次,令人十分反感。但由于都是熟人朋友拉票,又不好意思拒绝。上述《通知》发布后,估计浙江的很多人要松口气了,今后不用再被朋友圈里熟人逼着参与各种网络投票了。
显然,浙江叫停涉及学生(幼儿)的网络投票是必要纠偏。这不仅对孩子是一种正确引导和保护,而且有助于改变那些追求虚荣的家长的观念,还有利于各类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另外,对于网络投票滋生的灰色利益链条是一种间接治理,当网络投票需求减少,这种灰色链条就会受到遏制。
实际上,如今正规幼儿园和中小学组织的网络评选活动很少,绝大多数网络投票是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才艺类评选,搞评选并不是其真正目的,以网络投票名义搞推广才是目的。所以,如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网络投票活动是关键。对此,浙江的《通知》中也特意提到了社会培训机构。
《通知》要求,还应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并与社会团体组织加强沟通,涉及学生和幼儿的微信、QQ等网络投票活动,应事先征得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但这种要求能否真正落实让人担忧,因为很多网络投票评选是全国性活动,主办单位未必在浙江,地方教育部门管不了。
即便是某些浙江社会培训机构搞网络投票评选活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能否发现是一个问题;即便能发现但是否有充分的处罚依据,更是一个问题。因为上述《通知》只是一般性文件,并不是法规。假如有社会培训机构顶风作案,那么是否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查处?
也就是说,指望一纸《通知》彻底叫停网络投票不太现实。而要想彻底叫停这类网络投票,则需要依法严格治理。目前,似乎可依据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因为网络投票一般会公布孩子照片及其他个人信息,有可能涉及孩子隐私,影响孩子安全。
譬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只有依法规范、治理涉及学生的网络投票活动,监管者才有底气,对被监管对象才有震慑力。还需要指出的是,鉴于网络投票评选大多是全国性活动,能否全国统一采取措施值得思考。
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还在立法过程中,能不能把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投票评选活动纳入该条例进行规范管理,值得讨论。坦率地说,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投票活动泛滥成灾,原因之一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这类活动该不该管、怎么管,法律缺乏明确说法。(冯海宁)
(责任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