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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遭举报
2018-05-18 16:36 来源:《祖国》
【记者 王国勇】 近日,本刊接到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农民工的投诉,称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光公司)在开发惠州市大亚湾区龙光城北11期项目时(以下简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多次讨要未果。
农民工代表的声音
据来自湖北的刘涛、湖南的彭信平等人介绍,班组组长是与广州长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劳务)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015年11月,班组来到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做工,主要工作是砌墙和抹灰,2017年6月左右项目完工,目前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可是农民工还没有完全拿到工资。张某和告诉记者,该项目拖欠同班组40余工人工资近50万元,该项目共欠7个班组,近400名民工工资。
另一工人代表朱功财介绍,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是东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东圳房地产公司是龙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长鑫劳务公司与龙光子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长鑫劳务再把工程分包给各个班组。2015年9月班组与长鑫劳务签订的承包合同要求,在2017年之前工资按照70%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到期都会支付。但从2017年开始却没有支付过工资。
长鑫劳务不结算工资的理由是龙光子公司没有结算工程款。从讨薪以来朱功财了解到龙光子公司2017年支付过两笔钱给长鑫劳务,最后一笔是2017年年底支付1300万元给长鑫劳务,但该笔资金被长鑫劳务挪用到另外一个项目,导致该项目工资问题至今未解决。
职能部门的声音
5月7日记者就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拖欠工资问题进行了采访,记者在大亚湾新闻中心见到了大亚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林队长和大亚湾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的张主任(以下简称住建局)。林队长介绍,该项目是由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承建方是龙光建设公司(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和龙光建设公司都属于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龙光建设将整体承包给长鑫劳务公司,合同总价值2.222亿元,欠这几个班组2800多万是属实的,但不全部是工资。
目前,从立案情况看,拖欠工资金额171.0376万元,涉及到41位农民工的工资。4月4日人社局也责令龙光公司支付,但龙光公司未支付,4月23日也将该案移交了公安部门。
住建局张主任介绍,住建局为解决此事协调组织了4次会议,长鑫劳务公司和龙光公司结算是存在一些问题。在职能部门协调组织下,双方进行对账,4月27日双方初步对出数字为2.196亿元,长鑫劳务公司目前还没有认可。住建局张主任表示,如果根据这个数字和总工程款结算,龙光公司未支付的款项为400万左右。
另据住建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协调过程中大亚湾住建局发现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承包过程中存在非法转包行为,现也将非法转包的相关材料转至惠州市行政执法局大亚湾分局进行调查,为金融风险防控做准备。
保证金公示存争议
依据惠州市人民政府的有相关规定,劳动保证金缴纳总造价的5%,上限是250万,该项目的劳动保证金250万元已经退回给惠州大亚湾东圳房地产有限公司,人社局林队长向记者表示,人社局就退回劳动保证金进行了公示,保证金退回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资料已经归档留存。农工代表表示对保证金公示内容毫不知情。
龙光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表态
龙光公司总裁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目已经完工很久了,该项目结算给长鑫劳务公司的合同款项基本结算。据核算只剩下将近400万,其中还包括质保金。
长鑫劳务公司称拖欠农民工工资2800多万,这个缺口太大了,龙光公司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根据现在人社局登记的170多万的工资,可以先进行垫付。关于2017年年底龙光公司支付给长鑫劳务公司的1300万元,是长鑫劳务公司进行的申请,但用途龙光公司无法控制。
长鑫劳务公司的负责人周艳梅介绍,长鑫劳务公司和龙光集团合作很多年了,出现拖欠工资问题有几个原因,2017年底和龙光集团的结算,一直拖着没做。资金滚动出现问题,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有一笔钱流到龙光柳州项目,因多种原因龙光集团直接让长鑫劳务公司退场也不做清算,导致多个工地没有办法进行。当时从大亚湾龙光城北11期项目挪用的1300多万是龙光柳州项目的总经理林先生提出来的,而且是专款专用,用于柳州项目。柳州项目至今不结算,也导致该笔资金不能回流支付工资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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