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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涯区:“春园公寓”拆迁补偿存争议

2018-04-28 15:43 来源:《祖国》


    《祖国》记者 王子鸿   在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的河西路边,有一栋名为“春园公寓”的住宅楼。2015年,因为三亚市政府决定修建明珠路,所以春园公寓被纳入拆迁范围,由天涯区政府出面负责落实该栋楼房的拆迁补偿事宜。在此过程中,异常地出现了拆迁补偿对象的“错位”,致使春园公寓内的30户业主及投资商房一龙面临着失去房屋却又赔偿无着落的窘境。春园公寓出现的拆迁补偿乱局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拆迁补偿纠纷的由来

    据房一龙讲述,春园公寓原来的产权所有者名叫颜平。当时颜平在为春园公寓办理了8层楼房的报建手续之后,由于出现了资金短缺困难,致使该栋楼房仅仅在建成6层主体框架的时候就难以为继,出现了工程烂尾状况。1998年,海口立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厦公司)收购了该栋6层烂尾楼,并办理了房产证(证号三土房1998字第0497号)。2008年6月,由于该栋楼房当初是以颜平的名义办理的报建手续,因此为了保持工程立项人与报建审批手续上的一致性,就由原房主颜平与房一龙签订了《投资续建协议书》。为了保证和明确房一龙的投资收益,2009年10月立厦公司又专门给房一龙出具了一份投资受益《确认书》。确认书中约定:房一龙投资续建6层烂尾楼并加建7至8层完工之后,将会占有该楼1至6层70%的房产分成,立厦公司则是占有该楼1至6层30%房产分成;另外,7至8层房屋所有权也归属房一龙所有。


    房一龙与颜平签订的投资续建协议书和立厦公司出示确认书,确认房一龙投资续建“春园公寓”分成权益的合法手续协议。

    2010年房一龙投资续建的烂尾楼工程全部完工后,他随即将自己受益份额内的部分房屋(30户)进行了出售。2011年初,由于三亚市政府将该楼房列入了修路拆迁范围,所以依据市政府当时做出的规定,该栋楼房被停止办理一切房产证手续,故而房一龙及其他购房户办理房产证事项便被搁置起来。正是因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意外搁浅,从而为随后发生的纠纷埋下了祸根……房一龙告诉记者,2011年1月,立厦公司将股权转让给了一个名叫王身世的人,随后王身世以立厦公司名义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该楼的拆迁补偿工作。2015年10月王身世又与天涯区政府直接签订该楼的拆迁?偿安置协议。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当政府将这笔拆迁补偿款下拨到立厦公司的账户上之后,这笔款不仅未有分文用来补偿购房户的拆迁损失,反而像是“私人财产”般地被立厦公司支配到了他处。至此,房一龙和其他业主们只能落得房财空空、叫苦不迭……?

    立厦公司“生病”缘何要让业户“吃药”


    据房一龙讲,政府方面将拆迁补偿款拨付到立厦公司账面上后,这笔款随后又被天涯区法院进行了扣押,理由是:立厦公司在与他人的诉讼官司中败诉,该笔款项作为胜诉方的诉讼保全标的物,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


    三亚市政府和天涯区政府信访调查结果回复房一龙说明春园公寓拆迁补偿存在纷争问题。但天涯区政府就是不当一回事,让群众上访一直在路上。

    房一龙万分不解地对记者讲道,这笔款项属于购房业主的拆迁补偿,根本不是立厦公司的私人财产,立厦公司获得这笔拆迁补偿款,只能算是为购房业主“代收”性质,既然这笔款项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属于立厦公司,那么由于法院查封所造成的拆迁补偿无法兑现,岂非是让购房业主来“代人受过”吗?

    房一龙说,即使退一步讲,政府部门绕过购房业主与立厦公司直接对接拆迁补偿问题是合乎程序规范的,但购房业户无法及时获得房产证也是因为政府“规定”原因所造成的,只将赔偿目标“锁定”在立厦公司身上,而将购房业主不赔偿,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房一龙还疑虑重重地告诉记者,就在王身世接手立厦公司不久之后的2011年4月,先后有李辉、李役珍等多名从房一龙处购房的业户,便不断地遭受到一伙身份不明人员的暴力威胁与驱赶,致使他们已经装修好的房屋时至今日也无法入住。虽然他们之后曾多次向天涯区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上访和投诉,但却屡次被人以“王身世对投资受益‘确认书’不承认”为由,推脱不管,无人理睬。直到2016年天涯区信访局专门派人前往海口调查立厦公司原来的法人代表冯庆学,并由冯庆学认可了确认书的真实性之后,情况也仍旧是依然如故、没有改观。

    更加让房一龙烦恼的是,就是因为从他手里购买商品房的业户们不是无法获得拆迁补偿,就是无法安心入住,因而其中的一些购房业户继而将其告上了法庭。法庭经过审理,以房一龙没有兑现交房承诺义务为由,判其败诉,房一龙为此尽管已经支付了部分购房者四五百万元的赔偿款,但因其他赔偿款难以履行,致使其被法院列入到了失信“黑名单”之中,不仅消费自由受到限制,同时也无法出境和乘坐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可谓是处处受限、困苦不堪。

    解决问题的曙光缘何又被“掐灭”

    房一龙告诉记者,春园公寓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发生之后,他和众多业户曾先后多次找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希望能够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在此期间,他们也曾看到了一线解决问题的曙光。当时天涯区信访局根据房一龙等人的信访维权问题,曾专门做出过一个信访调查结果的意见反馈,其主要内容就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春园公寓”补偿纠纷过程存在的三点问题:一是在出现王身世以立厦公司名义否认立夏公司出具的“确认书”时,不认真查证“确认书”的真实性;二是当无辜的购房者信访时,不认真听取诉求,不分清问题的原委;三是当遇到关键材料时,不认真审查材料的内容。

    然而,就在房一龙等人满怀希望地期盼着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的时候,得到的结果却是音讯杳然、再无下文。他们不知道,那似乎已经升腾起来的曙光,缘何又被迅速“掐灭”、转瞬成空……为了调查核实春园公寓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者首先来到天涯区政府进行采访。记者在向区政府递交了采访提纲之后,又拨打了天涯区区长的电话,但电话拨通之后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又以发送信息形式,要求其接受采访,但也未能获得任何回复。

    无奈之下,记者又来到了天涯区住建局进行采访。该局文国雄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文局长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于拆迁补偿为何未能发放给实际利益受损者问题,文局长反复强调的理由就是:“权属赔偿房产是谁的就给谁,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你的,那我就赔给你,你又没有证据,我怎么赔?”

    当记者提出“在区信访局已经承认春园公寓拆迁补偿工作存在‘不够认真’等现象的情况下,为何问题依然迟迟得不到解决”,文局长回应说,这个信访主任已经被免掉了,题外话我不说,其他的我不说。其中深意,文局长似乎是让记者去“自己体味”。当记者向其问及“区信访局主任被免职的原因是否是因为说出了真实情况”时,文局长含糊其辞地回答说,信访局说的你去问他们!至于信访局说的我接不接受,则是另外一码事。随后,他委婉地中断了记者的采访。

    那么,发生在春园公寓的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天涯区有关部门难道就全然无责了吗?在此拆迁补偿过程中,购房业户的权益和诉求难道就可以被无视、弃之不管吗?这样的结果显然不能让群众接受,我们期待当地有关部门把工作做细,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解决问题,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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