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从4月起,重庆市对于市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将停止收取工本费。4月已经征收了工本费的,将按程序由各区县公安机关组织全额退还。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包括以下5种情形: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的,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的,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首次申领的。
为切实落实这项便民利民措施,对于4月1日以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重庆市公安部门将待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由各区县公安机关及时通知群众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收据到受理点办理退费事宜。(记者陈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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