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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县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2018-01-04 14:33 来源:祖国网

    《祖国》记者王子文 王谊通 黄立明  近日,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获悉,日前,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98家单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保亭榜上有名。
    据悉,在公布的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名单中,海南有3个单位获此殊荣,分别为保亭、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米铺社区、昌江黎族自治县保突村黎陶合作社。
    民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亭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全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我们将以黎族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不断谱写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保亭县委书记王昱正表示。(稿件来源保亭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李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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