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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不得采取“一刀切”限煤措施
2017-12-27 10:59 来源:经济日报
北京12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把优先保障居民采暖用能放在首位,根据能源供应情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用能习惯,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全力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鼓励推广使用清洁煤替代劣质散煤,不得采取“一刀切”的限煤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通知要求,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重点产煤地区要按照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督促煤炭企业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快办理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要加大清洁煤供应力度。重点产煤地区要引导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公告产能科学组织生产,积极挖潜增加产量和供应。
另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近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全国供气、供暖领域价格重点检查发现,一些供气、供暖企业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以及在工程改造、安装中乱收费等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部分违规企业处罚情况如下:黑龙江省尚志市中鑫热电公司重复收取供热入网工程费,黑龙江省尚志市价格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价格违法问题进行查处,责令将多收价款36.12万元全部退还给用户,并处以罚款54.19万元;浙江省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擅自提高天然气价格,海盐县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价款共计40.19万元;四川省宣汉县宣汉和信天然气有限公司土主天然气供气站变相提高天然气价格,宣汉县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将多收价款31.62万元退还用户;山东省曹县恒源加气站擅自提高CNG天然气价格,曹县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加气站立即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记者熊丽)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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