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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小学“有偿补课”何时休?
2017-12-25 14:11 来源:《祖国》
【记者 阴振兴】 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备受热议。2017年7月4日,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调研与督查情况,督查发现“有偿补课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存在困难”。而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中小学不仅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而且有些学校班级人数严重超员。
黑龙江省正是此次教育部工作组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调研与督查的省份之一。
绥化市北林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举报
2017年11月,本刊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群众举报,在绥化市中小学存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其中涉及北林区逸夫小学的在职教师。
“每天放学后的15:30---17:30,绥化市北林区逸夫小学五年级一班班主任潘某某,在距逸夫小学1公里处的一排二层楼房内(名为艳阳辅导看护中心)开办补习班。补习时间为每天放学后的15:30---17:30。补课费为每人400/月,补课学生有20人左右。在每天下午16点,潘某某会开着自己的红色轿车前往艳阳辅导中心。此外,该老师在今年内多次组织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购买辅导材料。该老师两年前就因有偿补课及购买辅导材料被黑龙江省电视台曝光。”这是举报者反映的绥化市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之一。
11月30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艳阳辅导看护中心与北林区逸夫小学相距仅1公里。学校于15时30分放学,补课学生前往艳阳辅导看护中心,潘老师于16时开车到达艳阳辅导看护中心。
北林区教育局回应:潘老师称没有给学生看护过
12月1日,记者就逸夫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反映给了北林区教育局。4日,记者由北林区宣传部获得了一份由北林区教育局做出的《关于新闻媒体关注绥化市逸夫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情况报告》, 报告中显示:
“艳阳辅导中心为社会无业人员开办,五年级一班有19名孩子在该辅导中心写作业。但逸夫小学五年级一班潘老师告知调查组人员没有给学生看护过。也没有在家长微信群里让家长去指定书店订购资料。2017年4月,潘某某是因为收取本费、清理卫生费被黑龙江电视台曝光,而非因为补课和订资料。”
由此可以看出,确实有五年级一班的学生在该辅导中心学习,但潘老师否认为学生在艳阳辅导中心看护。
一份令人费解的回复
群众反映及记者连日来的实地调查,在多日内均发现该老师驾驶一辆红色尼桑轿车汽车(车牌号为黑MC3XXX)到艳阳辅导中心,并在补课完成后与学生家长一起离去。
根据举报者提供的五年级一班微信圈信息显示:要钱20元是为购买《数学练习题案》。而在回复中潘老师自述,如果微信群里有,只是个别家长发的建议而已。
在这份由北林区教育局提供的官方回复中,记者能够看到的只是当事老师的自述回答,作为监管执法单位的教育局并未就此作出明确论断。此外,艳阳辅导中心是何时开办,是否应该在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这两个问题,情况说明中均未提及。
黑龙江省纪委、教育厅对有偿补课重拳出击
经记者梳理相关信息显示,在教育部发布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专项调调研与督查情况后,黑龙江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查处;教育厅出台实施细则,进行制度规范。
2017年8月29日,人民网黑龙江频道发布新闻:黑龙江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部门严肃查处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9月14日,东北网发布了“黑龙江省通报10起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案件”。其中,绥化市安达市第二中学教师沈某因违规组织办班补课被通报。
2017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了《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违反职业道德涉嫌犯罪的中小学教师,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6月30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旨在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并从制度上禁止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
一面是教育部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严令禁止,一面是利益驱动下对禁令的置若罔闻。形成这种怪异现状的一大诱因,正是教育部在督查后指出的,部分地方和学校对有偿补课态度暧昧,甚至默许纵容。为此,教育部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突出治理重点,将课上不讲课下讲,或胁迫诱导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治理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同志责任。
北林区五中同样存在有偿补课问题
另外,在北林区五中,也存在在职教师校外开设补习班问题。
经记者为期2周的实地调查发现,在与五中仅一条马路之隔的西湖锦园小区内,开设有三个补习班,场地均为租赁使用的小区车库,费用为每年1万元左右。从17:00开始,学生陆续来到此地补课。通常老师会将卷闸门拉上,待有学生来到敲门时再开启。
在西湖锦园C9号楼北侧东第一个车库内,补课的是一年级8班的学生。学生人数在30人左右。知情人告诉记者,负责人为一年级八班老师。
在西湖景园C11号楼西侧南门第一个车库,辅导学生涉及初一到初三三个年级,学生有30多人,学生休息是在学11楼对面五单元201室。知情人告诉记者,此处为一年级班主任张某某开设的小饭桌补课班。根据绥化市第五中学公示出的2016年7月教职工通讯录显示:张老师为四年十一班班主任。
在西湖景园16号楼南侧东第一个车库。是五中初一年级的学生在补课,时间为每周六、日进行。除此之外,周一至周五也有学生在此补课。补课费用为每人每月960—1000元。
除有偿补课外,班级人数严重超员同样值得特别关注,根据知情人士反映,这个问题在绥化市中学同样存在。
学校班级人数严重超员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绥化北林五中初一每个班级65个学生;绥化北林四中初二学年组12个班每个班级六十二三个学生;而在绥化八中,初一每个班级七十二三个学生,共计13个班级960人。
根据2014年12月24日,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严格规范招生和编班行为。各普通中小学校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班级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班级人数不超过50人。
一个班的学生如此之多,教师及学校又怎么去确保其较高的教学质量?又如何能将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这是否成为当下有偿补课屡禁不止的一大诱因。
关于此事的进展,本刊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李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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