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韩东起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开展林业执法巡查时成功救助一只形似鹰类的棕褐色鸟,经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专家鉴定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受到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据了解,大场镇执法队员在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只蜷缩在路边草丛中无法飞行的鸟,经查看,该鸟翅膀耷拉着,明显受伤,鸟喙部弯曲,爪尖锋利,貌似“鹰”类,根据经验判断可能属于珍惜鸟类。队员立即向附近的村民找来一只箱子,小心翼翼的将这只受伤的鸟保护好,迅速联系并移送当地野生动物救护站,经专家介绍,这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它常栖息于山地森林、森林苔原、低山丘陵、草原、旷野等各种环境中,喜欢开阔的原野。
本次红隼的成功救助该镇“生态优先”治理理念的缩影,大场镇执法中队呼吁市民群众要提高野生动物法律保护意识,遇到野生动物及时联系当地保护站进行救助,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猎捕、杀害、食用或交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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