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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铁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以司法之力书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篇章

2025-06-05 14:36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伍佑桃  6月3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济铁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1年12月-2025年5月)》(以下简称“《白皮书》”)及13起典型案例。据悉,这是济铁法院自集中管辖山东省部分环境资源案件以来,首次系统总结工作成效,展示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发布会上,济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介绍,根据数据统计,2021年12月至2025年5月期间,集中管辖黄河、大运河流域济南、淄博等10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济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3件,其中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件,案件类型覆盖大气污染、土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领域。值得关注的是,5起案件先后获评“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等国家级荣誉,6起案件入选山东省典型案例,成为山东省法院环境司法的标杆。
  发布会上了解到,作为全国首例预防性放射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某普医院放射性污染案创新性地在放射源未造成实际污染时即发出禁止令,及时消除环境风险,并通过先予执行290万元处置费用,避免了潜在的公共安全危机。该案不仅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更被评为“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风险预警—紧急禁令—源头治理”的司法样本。
  《白皮书》显示,在生态修复领域,济铁法院探索形成“原位修复为主、替代修复兜底、行政参与验收”的特色机制。面对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强、跨域特征明显的特点,济铁法院建立起“专业化审判+多元化协作”的立体保护网络。在审判机制上,组建涵盖环境法、生态学等专业背景的审判团队,引入16名专家学者组成智库,破解技术难题;在司法实践中,首创“属地劳务代偿、就地实行监管”执行模式,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中,协调威海、淄博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让侵权人在“家门口”参与湿地管护,实现生态修复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
  预防性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全程。在金雕栖息地保护案中,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调取济南市园林局专项调查报告,认定梨枣峪为金雕核心栖息地后,果断作出预防性判决,禁止开发建设行为,并联合行政部门拆除违规营地,为珍稀物种守护了生存空间。该案不仅获评“山东法院推动法治进程典型案件”,更推动建立科学观鸟监测基地,探索出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双赢路径。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13起典型案例,涵盖污染防治、资源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个维度,展现了司法在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济铁法院始终坚持“一盘棋”理念,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黄河河务局等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三年来联合开展现场勘验40余次,参与重大项目论证60余次,发出司法建议22篇,推动完善环境治理制度。在微山湖流域水污染案中,法院判令企业承担近400万元治理费用,并联合检察机关、环保部门建立水质监测长效机制,实现了“司法裁判—行政监管—企业整改”的闭环管理。
  公众参与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通过线上直播增殖放流、设立生态修复基地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东平湖增殖放流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吸引超百万人观看,形成“司法审判+公众监督+生态修复”的良性互动。

  “环境资源审判不仅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利器,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于军波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济铁法院将以“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化“护此青绿”环资品牌建设。一方面,加强与沿黄九省区法院的司法协作,探索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另一方面,推进“公益诉讼+”机制,将环境司法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等战略结合,打造“生态司法+”齐鲁样板。为齐鲁大地的绿水青山筑起坚实屏障。(郭会昭 翟文喆)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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