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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民元律师新作《证据终结者》第十二章:谁在前台

2025-05-28 16:09 来源:《祖国》杂志

人类对外部世界的恐惧源于内心对外部世界的无法认知,内心的彷徨来源于对外部世界的无法把控,而坚毅的行动和轻松的自由一定是来源于内心自信满满和自我感知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总的心累并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对自身的经营实力和对时局的把控能力产生怀疑,而是隐藏在背后的真主究竟有多大实力、收购8%的股权是基于什么目的、收购之后下一步会有什么计划和盘算,这些真相一直处于未知状态,未知的世界让诗总感到莫名的惶恐。

消灭恐惧的唯一方法便是改变自身的认知,突破那层遮挡在认知域边缘的纱、冰层、坚硬的岩石或忍受穿越过程的刺痛。

总在委托法律顾问对市区的所有物流企业进行普遍性的走访之后,并没有找到他想要的答案,而距离律师函中通知的“30天明确答复”已经只差三天了,尽管法律顾问一再跟诗总分析:“这份律师函的委托方是拟收购股权的人,并不是公司法优先权条款中拟转让股权的股东,律师函通知的30天期限对于其他股东不产生‘不答复视为同意’的法律效力。”

总觉得,在没有知根知底的前提下,后续的发展势态也许会有一万种可能,万一对方直接转让股权了呢?万一其他股东看到了利益,也都要按十倍的价格转让股权呢?万一8%的股权被转让或被质押或因为股东欠债而被法院查封后要拍卖呢?万一股权被转让之后税务机关过来查呢?万一8%的股东转让后,启动法院的知情权诉讼,要来公司查账呢?

不怕一万,是因为“一万”是个确定的数值,完整地落入人类的认知范围;

只怕万一,是因为“万一”存在着一万种的可能和无法捕捉的未知!

总的担心并非多余,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每位当事人都有可能做出无法想象的事情,都有可能实施无法预见的行动,都有可能带来无法控制的局面和无法避免的后果。

总的决定是,“与其等待幕后真主出现,还不如自身主动出击。”

在法律顾问的主持下,诗总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在会议上,诗总让法律顾问通报了一则讯息:“世界五百强企业有意向收购公司除8%已有转让意向之外的所有股权,股权收购价是评估价的1.5倍,诗总明确表示,他准备全部转让给世界五百强企业,不再保留公司股份,决定退休养老去了。同时诗总让全体股东(8%除外)有意向转让的,全部向法律顾问办理意向登记。”

消息发出之后,第一个来找法律顾问登记的股东居然是那个持股8%的公司办公室主任,尽管法律顾问反复跟他解释:“你的股份已经有意向转让给其他人,并且出让价远远超过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收购意向价,你的8%股权不在本次意向登记的范围。”但办公室主任又是递烟又是倒茶,不停地献殷勤,并反复法律顾问解释:“我先来登记,不要漏掉我,那个有意向收购股权的人也是对方一厢情愿的事,我还没答应他呢,再说,我跟诗总都快三十年了,怎么可能不跟诗总商量将股份转让给外面的人呢,他发律师函是他搞脑子,不是我的意思,绝不是我的意思。

在办公室主任的一再请求下,法律顾问提出来:“如果你选择将股权转让给世界五百强企业,就必须先放弃外面第三方的收购意向,你必须先写一份承诺书,承诺持有的8%股权将不会以任何价格转让给除世界五百强企业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并承诺与诗总和其他全体股东达成‘一致行动人’协议,在股权转让事项上与诗总和其他全体股东保持完全一致,如果违约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将承担股权评估价三倍的违约金。”

办公室主任满口答应,说:“好好好,起草一个合同,我马上签。

法律顾问起草完“一致行动人”协议交给办公室主任之后,办公室主任在室内不停地踱步,不停地走出去打电话,然后又返回来问:“我能不能先办理登记,这个协议我晚上回去跟老婆商量一下,也要跟总汇报一下,明天来可以不?

法律顾问反复解释:“这个登记事项,我已跟总反复确认过,你的股权不在登记范围,如果你要办理登记,只能先‘一致行动人’协议。”

办公室主任在室内室外满头大汗地徘徊,纠结、犹豫,焦虑不安,折腾了将近三个小时之后,他还是选择先回家问老婆。

办公室主任回家后就再也没来公司,他老婆跟诗总打电话是说“老公病了,病得不轻”,总说去看他,走到他家楼下了,他跟总说人不在家,在医院里,但又不说是哪家医院,只是跟诗总讲,他恢复了就来公司上班,诗总不必去看他。

律师函通知的最后三天期限满了,没有任何新的消息和动向,又过了三天,仍然没有任何动向,办公室主任也没有来公司上班。

诗总找法律顾问讨论案情:“这究竟说明什么问题?难道是我真的看错人了!”

总不愿相信他视同干儿子和亲兄弟双重身份的办公室主任,会是那份律师函的幕后真主。

诗总讲“打死我也不信,人心不可能这么险恶,如果这个人我都会看错,那在这个世界做人也没有意思了。”

显然,总受伤了,伤得不轻,对办公室主任人品和道德的认知远远突破了他“人之初、性本善”的认知底线。

而这层认知边缘的纱被轻而易举地揭开之后,总的内心却不愿意越过这层纱的边界去看另一边的真实世界。总希望这层纱是真实的,并且一直、永远地真实存在着,纱的边缘就是尽头,不存在那边的世界,那一定是不真实的,是虚幻的。

当法律顾问跟诗总解释:“可能你认知的世界才是虚幻的,那边的世界才是真实。

诗总反复强调:“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总没有那么笨,愚蠢到被蒙蔽近三十年。

法律顾问说:“不是因为您,而是因为您的善良蒙住了您的眼睛。

诗总反驳:“什么善良,不还是说我傻

什么是真相?什么是假象呢?客观世界中的真相假象是有规律地分开并独立存在的吗?

其实世界万象并没有“真”与“假”之分,一切的一切均取决于人类灵魂的过滤装置“认”。

“认”的中心是人,左边是“言”,这个“言”便是人类灵魂的过滤网,认的左边是:无、不认、错认、乱认等认知的左,右边是:认知、认同、认可、认定等认知的右

信息世界本身是混沌的,思想和物质均以模糊的混沌状态而杂乱无章的存在,当信息元素与人类发生交互作用时,人类的灵魂过滤器“言”会进行筛选和过滤,人的认知能力和认知条件允许的信息会进入意识空间,形成认知,认知能力不能达到或认知条件不允许的信息会被排挤并过滤到认知域的无知和不知的区域中。

所以真相不是被人类发现的,而是人类认知的过滤器选择了让“真相”越过那层过滤的纱而进入意识空间里,并对真相与假象进行比较,开始重新思索和认知客观存在的“相”。

所以在现实世界里,当遇到曾经的“玉树临风”原来是“衣冠禽兽”,曾经的“慈善大使”原来是“杀人恶魔”,曾经的“富甲一方”原来是“坑蒙拐骗与巧取豪夺”时,大可不必恍然大悟,“天啦!为什么是这样?”

并没有“为什么”,世界本无“真”与“假”,只有人类的意志选择“相信谁”,所以“信则有,不信则无”。

总在法律顾问找出“真相”之后,仍然选择不去相信这个“真相”,而相信办公室主任是真的生病了,并且真的“病得不轻”。

诗总向法律顾问出具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法律顾问全权处理办公室主任8%的股权及涉及办公室主任的所有事项,并且特别声明:凡涉及办公室主任的所有法律事项,均不必请示诗总同意,而由法律顾问独立决定并采取所有法律措施,公司的财务全力配合支付诉讼代理费用和法院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须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和第三方的全部费用。

总说:“不必告诉我你的方案与计划,也不必告诉我你处理的结果。”

哀莫大于心死,在诗总的量子域里,办公室主任自始不存在!

在选择如何处置办公室主任持有的8%股权和办公室主任在公司的30万借款层面问题上,法律顾问没有选择与办公室主任和解,或者先行找办公室主任谈判。

法律顾问的认知完全可以预料到办公室主任的老泪纵横和慷慨陈词:“我也是个人,有意识、有自知、有情感的大活人,不是诗圈养的宠物,跟着总在村里十多年,他是书记,我是办事员;在公司十多年,他是老板,我是办公室主任,大事小事都是我处理的,艰难困苦都是我去顶着的,丑事骂名都是我去,在别人眼里我是心腹,在诗眼里我是干儿子、小兄弟,我跟诗总差了两三岁,凭什么他是爹,我是儿子,凭什么利益都是他拿,我家里有困难还得赔笑脸卑躬屈膝向他借钱,诗总口口声声待我如亲兄弟,声称借款不要利息,还不出也可以不用还,这是恩德,还是耻辱?你不用跟我讲‘这是活生生的恩重反成仇的示范例’,我不会感恩戴德,心中只有积怨与仇恨,出让股权的通知函是我让别人发的,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证明我也是个人,是个顶天立地的人,给我8%的股权是个天大笑话,我应该拿到的比这个8%的评估价值要多得更多。你也不用问我‘这个更多是多少呢?’,只是很多很多,永远无法让我满足的‘多’,不要问我的良心,不要问我的品格,不要问我的善良与邪恶,我只是想证明我是个人,是个活人’。”

办公室主任一定会说:“来吧,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可以接受所有的谴责与惩罚。”

总是心死了,而办公室主任是死心了!

法律顾问解决这种灵魂领域“死”的对决,是必须先找到“灵魂求死”的根的。

总领导过村委会,发现并引领了办公室主任这类人才;诗总创立了公司,将人才引进公司并占据着重要的核心岗位。人才在诗总的怀抱里成长着,并壮大着,在人才被发现并成长着的时空里,总是阳光,是雨露,是春雷,是闪着希望的光,当人才成长着,阳光总会变成暗黑,雨水会有暴力,雷声会有怒吼,光芒也会刺伤眼睛,当人才获得足够的养分并且超越自然生长的能量之后,向外太空发展并且征服未知的领域,可能就是人才的新希望与新的梦想。

成长并超越的破土过程,是要撕裂和挤兑母土的,正如新生命的出生必须撕裂母亲的身体一样,“妈妈要么让我死在腹中,要么让我降临并征服世界,但您必须忍受那撕裂的痛苦和不可愈合的伤口”,这可能是施恩者天分

这些道理,总比我懂,诗总吃的盐比我吃的米多,过的桥比我走的路多,人生的哲理是犯不着从一个律师的口中去讲出来的,完全没有必要去显摆“律师比老板更睿智”!

诗总与办公室主任“死”的对决,其在于尊严之上,即人类在获得温饱,并撑足“面子”之后,希望获取的更高层次的灵魂需求,即“尊重”。

面子是低层次的基础情感,仅仅处于不被欺、不被的反面,而尊重是尊严之上的“分量”,不仅要人有“脸”,还得掂量掂量人的“份额”和“重量”,即地位。

在打人脸之前,先得掂量掂量对方有几斤几两,就是必须先否定对方的地位,然后才有可能去否定别人的尊严,否则反作用力会重创伸手去打别人脸的人。

总的“不问”与办公室主任的“不见”,显然是向法律顾问明示:“我们之间的斗争,只是君子之间的地位之争,法律顾问无论采取任何行动,均不得损害对方的尊严,均必须顾及双方的颜面。”(关于这一点,没有多年法律顾问从业经验的律师,是不可能领悟到的,反而极有可能为了代理费而去触碰双方的情感底线,最后的结局是猪八戒照镜子:左右不是人)

在领悟了诗总与办公室主任之间的“君子之争”之后,法律顾问向法院提起了一个借贷合同纠纷,以公司为原告,以办公室主任为被告,诉讼请求追回办公室在公司的借款本金30万,并承诺不要利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诉讼保全,申请法院查封办公室主任持有的公司8%的股权,并在借贷诉讼胜诉后申请法院拍卖办公室主任持有的8%的股权,法院二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法院“以物抵债”,公司将8%的股权收回,减少公司30万的注册资本,去掉办公室主任8%的股权与股东资格,在所有的诉讼结束之后,公司解除与办公室主任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办公室主任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年平均工资计算后一次性支付办公室主任28万的经济补偿金。

总说:“这是他应得的,该他的钱,我一分都不会少。

办公室主任说:“我们互不相欠,该还的我都还了,该拿的我都拿了,我可以安心地回家养老。”

从此各不相欠,从此阳关道,从此独木桥,从此井中水,从此中流,从此在量子时空域内,清空磁盘,格式缓存,在认知边界的“言”网,未曾有一片云彩,未曾有一丝微风,在量子域里,即是宇宙。(本章完)

张民元律师近照


(责任编辑:宋志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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