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金融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定。5月8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持续以“主动创稳”为工作理念,组织民警对辖区金融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民警走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商行等金融单位网点,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询问了解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日常安全制度、保安员值班备勤、反恐防暴器材配备及档案台帐。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研判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要求金融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检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此次检查,共检查金融单位4家,发现隐患2处,已督促现场整改。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金融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提升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能力,消除了安全隐患,为金融业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驿站辖区广大群众营造了更加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环境。(刘文晶 张岩 陈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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