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喜海】 近日,本刊接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民街道办事处永光村村民张连富反映:自己通过合法的方式竞拍到的货场经营权,自己每年交着60万元的承包费,但是。收益却在街道办领导的干预下,由别人收取。自己也通过各种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无一个部门给出答复。

张连富称,我是2014年12月看到永光村发布通知,将永光村龙南货场货场对外公开招标,我于2014年12月28日交了投标保证金20万,2015年2月10日竞标大会召开,我以每年60万元的价格中标并签订了合同,2015年3月我顺利的将原来的龙南货场在陈敬彬手中接了过来,并拿到了村集体土地证的复印件和房照复印件,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了经营。
经营龙南货场主要是收取仓储费和铁路占线费,在我中标之后本应由我收取商户的仓储费和占线等费用,却被原龙南货场的经理陈敬彬,书记张忠生暗中收取,2015年至2016年的仓储费和占线费也被陈敬彬和张忠生收取。严重侵害了我的经济利益,我于2015年和2016年两年向永光村缴纳了120万元的费用,我这合法经营者却什么也收不到。对此我向租赁我场地和占线的用户采取了封堵的办法,不交费用就不让拉煤,用户机关房产处报警后,南苑开发区公安分局经过调查后,认定我是承包人,收取仓储等各种费用合理合法,陈敬彬和张忠生再收就有诈骗嫌疑,应将收取的费用归还于我。对此我多次找到村里和大民街道办事处刘谦书记,讨还被陈敬彬和张忠生非法收取的占线费和仓储费。此事至今得不到解决。追其原因是因为陈敬彬的亲属分别在我们的政府部门工作,他这样的关系网没人敢碰。
万般无奈之下我于2017年1月将永光村告上法庭,要求永光村履行合同,龙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2017)龙民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永光村,立即履行与原告签订的《货场租赁合同》。将相关资产交付给我使用并协助办理铁路专用线的使用权变更手续。
原龙南货场的法人代表人陈敬彬不服龙沙区人民法院(2017)龙民初字第537号判决书的判决,从新在龙沙区法院将永光村村民委会和我起诉,龙沙区人民法院用(2017)黑0202民初200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陈敬彬的起诉,陈敬彬不服本裁定上诉至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7)黑02民初终236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陈敬彬的上诉。我实在弄不明白的是,我向永光村交的 ,法院也认定我的承包经营行为合法,为什么商户缴纳的租赁费却在办事处的个别领导干预之下,有别人收取。
经了解,龙南货场成立于1994年,由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沙乡政府与齐齐哈尔市铁路分局多种经营管理处,齐齐哈尔铁路分局齐齐哈尔工务段工达经贸公司三方组成。企业性质;股份制乡镇企业,企业名称;齐齐哈尔市龙南铁路储运货场,地点齐齐哈尔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法人代表;陈敬彬,土地是由永光村出的,有联营协议书为证,联营协议第六条规定联营期限为20年,即(1994至2014年止),第九条规定,企业的终止或清算,货场宣告破产;董事会全体决定解散;联营期满后三方不再联营时,即为企业终止。龙南铁路储运货场书记张忠生告诉记者,联营联建以与2014年4月到期,已将土地所有权还给了永光村。可见龙南货场的经营管理权确实属于永光村,经张连富的律师和龙沙区法院在铁路方面的调查,铁路方面的负责人表示它们在龙南货场已没有股份。

就龙南货场的经营和收费问题,大民街道办事处刘谦书记说,我没有给企业联系不让他们交钱给张连富。记者电话采访了齐齐哈尔市阳光热力公司的经理,经理的回答是我们的费用为什么没交给张连富的公司,是大民街道的书记刘谦让我把钱交给陈敬彬,这钱我没法交。
中央对农村苍蝇形成合围之势,对于农村腐败,作为反腐败主力军的中纪委早已接连出招,农民利益无小事,为何法院已经判决的事情在龙沙区得不到执行,希望此事能够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本社将继续予以关注!
(责任编辑:李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