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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跨越千里“执”为200头牛

2025-03-17 15:26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记者/韩东起 文/伍佑桃 通讯员/柴冠宇 张振峰   近日,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简称“高青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开展了“新春走基层”活动。活动中,恰巧遇到当地养牛大户老杨将一封感谢信、一面锦旗送到了高青法院。

  而这背后,则是高青法院法官奔赴异地、跨越千里为百姓热情执法。


  接受锦旗的孙玉静、孙爱民两位法官介绍,这是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最大难点在于针对“活物”执行,数量大、路途远、缺经验,不可控因素太多。
  据介绍,两年前,位于淄博市高青县的养牛大户老杨与远在700里外的枣庄市肉类牧业加工企业的老王签订150余头的肉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当年内结清货款。但因多种因素致使该企业无法兑现。无奈之下,老杨将其诉至高青法院并对涉案肉牛申请财产保全。在高青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还款方案,后期因涉案企业拒不履行调解协议,老杨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对查封的200余头肉牛申请强制执行。

  为此,孙玉静法官等执行局骨干力量多次前往几百公里之外,奔赴涉案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面临的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从而推动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高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房鹏介绍,在该案诉讼过程中,高青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肉牛250头。但涉案肉牛远在700余里外的枣庄市薛城区,为使该案顺利执结,执行团队决定采取对涉案活牛进行扣押,并运回高青县。据了解,房鹏等院领导高度重视,选派精干力量,组织包括法官、执行员、法警30余人进行异地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排除各种干扰,在枣庄当地法院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仅用两天时间,用8大卡车全部将涉案近200头肉牛运回高青,取得了2025年以来的执行“开门红”。
  执行到位后,孙玉静、孙爱民法官坚持做好案件回访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详细询问申请执行人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今后发展提出法律专业意见,为辖区企业提供了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们始终保持着高效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执行判决,都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法官们不仅是我的法律导师,更是人生路上的指引者。法官们的耐心讲解和悉心指导,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老杨在感谢信中如此表达。

  同时,正如感谢信中所言,不论是法院的执行法官还是审判法官,高青法院人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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