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肖书鼎 野生保护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构成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的健康成长与生存,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0月22日,河南桐柏公安民警在巡逻途中,及时救助了一只特殊的落水“鸟儿”,使其重获新生回归自然。
当日16时许,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防控,当行至城区某河边附近道路时,一热心群众向民警求助,称有一个鸟儿在河水里不停挣扎,随时有生命危险,请民警予以处理。民警迅速赶至河边,发现一只鸟儿正在河水里扑棱翅膀,随时有沉下去的危险。民警立即就地取材,用树枝伸到鸟儿身体下,小心翼翼地进行拨移,将鸟儿救助到岸边。 此时民警发现,该鸟儿通体浅红色,初步判断应该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随即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因鸟儿在水中浸泡时间较长,民警将鸟儿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喂食喂水,先期救助后,该鸟儿慢慢恢复了神智。 随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赶到城关派出所,经对该鸟儿进行鉴定,确认是红腹锦鸡,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将这只红腹锦鸡移交给他们,后期由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对其进行相关疗养,待一切恢复正常后予以野外放生。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遇到受伤或受困的野生动物时,不要擅自处理,应立即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警民携手行动,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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