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郭贝 屈熙尧 为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8月23日6时,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集结,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赵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偿还赵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等费用。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王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本次行动中,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来到王某住处,其耍赖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为加快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充分对其释法明理,并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经过执行干警的教育引导,王某偿还了部分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
宋某与何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何某分两期向宋某支付工资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何某银行账户等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此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成功将何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向何某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何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不断优化执行理念,深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执行力度,用足惩戒举措,强化执行联动,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空间,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执行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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