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文/聂传青 来刚阳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到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案件回顾 2023年2月,陈某跟随王某在安徽省芜湖市某小区内干活时,被电锯锯伤左手部,致左手食指完全离断、左手多指指神经损伤、手指开放性损伤。后陈某被送往皖南医学院进行手术治疗,后转入南阳某外科医院继续治疗,现已治疗终结。因双方为赔偿一事协商无果,陈某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了解到双方系亲戚,原告陈某在得知被告承包工程后,主动要求去被告王某工地帮忙。遂秉承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相关细节,一方面对陈某进行情绪上的安抚,对其因伤索要合理赔偿表示支持,引导其结合伤情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以王某作为劳务接受方为出发点,向其阐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不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角度让被告考虑到原告方家庭的困难情况。 在承办法官法理、情理双管齐下的氛围下,双方缓和了对立情绪,围绕着赔偿的数额、给付的方式展开了针对性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支付原告陈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被告王某当庭给付6万元,余款分三期付清。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近年来,由于缺乏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赔偿主体难确定等原因,导致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普遍存在。广大劳务工作者在作业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安全保障意识,保护好自身安全。用工方应当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接受劳务者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及时购买保险,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旦出现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