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杂志/刘振伟 河南省淅川县一矫正对象,鹤壁人,2018年在淅川县招商引资下来到荆紫关镇开办了彩砂厂,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始了厂区的建设,随后与魏村、码头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违规建设了厂房,2024年2月,淅川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占用农用地对其进行了判决,判决为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余万。得知判决时,其深受打击,内心无比后悔,后悔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和土地政策的不了解,企业的发展也停滞不前。
为了兼顾企业的发展,该矫正对象申请到经常居住地和企业所在地的荆紫关司法所执行缓刑。荆紫关司法所干警王滢为人和善,看到该矫正对象情绪低落,了解其案件详情后,安慰说:“社区矫正就是给你和你的企业一个机会,还有挽回余地,要积极面对生活,配合司法所工作,遵纪守法,保持善良乐观的心态,继续为社会做贡献。”这些话让矫正对象非常感动,司法所干警没有因其触犯法律而看不起,反而鼓励其端正心态,支持其安心经营,并为其办理入矫手续,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
刚入矫的一段时间是重点管理,该矫正对象由于没有养成习惯每日三次生物验证,王滢给于电话提醒,让其深受感动,自觉设置手机闹铃,按时提示自己完成手机系统上的生物验证,按时到司法所报道,按时参加例会,高效完成任务。
企业的日常经营方方面面都会牵涉到法律的相关知识,该矫正对象对法律知之甚少,求助王滢警官帮审一份合同,王滢耐心指出问题和建议,并帮其完善合同,让其深受感动。王滢说:“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帮助是我的义务,也是我的责任。你作为企业法人责任重大,带动许多工人就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任何拿不准的事情随时可以来司法所咨询,切勿以身试法。”这句话让矫正对象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执法者的伟大,也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该矫正对象在入矫几个月时间里,通过自学和咨询,了解到很多法律知识,深刻认识到了触犯法律对自己和家庭带来的影响,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决心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尽最大的努力发展企业为社会做贡献,不辜负司法所的帮扶和鼓励;也将自己的亲身经历为教训,警示周围的亲朋好友和工厂员工,鼓励他们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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