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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失业保险标准上调 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7-11-28 11: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四川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可领1200元
  11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各地月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同时,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由失业保险基金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稳定岗位补贴。“就是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杨曦表示。
  失业保险标准上调
  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川各地月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毫无疑问,这项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标准,将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带来更好保障。根据现行政策,四川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月1380元、每月1500元,对应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每月1008元、每月1104元、每月1200元,相较以前,增幅约14%。从10月份起,失业人员即按照此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于10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差额,后续会直接发放到失业人员账户。据了解,明年四川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届时失业人员拿到手的失业保险金有望进一步增多。
  具体到实践中,各地要综合考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等因素,加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
  那么,目前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如何?
  “足够支撑。”杨曦透露,目前,除极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在1年左右,绝大多数地区的支撑能力都在3年以上。
  另一方面,个别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可能将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可以通过使用累计结余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的兑现;如果动用累计结余后,仍然有缺口的,可以申请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支持,并可由地方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完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为期两年“护航行动”
  发放补贴资金援企稳岗
  此外,四川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即由失业保险基金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稳定岗位补贴。
  “就是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杨曦解释道,通过行动,一方面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支持企业脱困发展、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不裁员或少裁员,从而降低职工失业风险、减少社会失业人员总量,积极助推就业局势持续保持总体稳定。
  事实上,从2014年12月四川出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达到34.41亿元,惠及5.18万户企业、669.63万名职工。
  未来两年,四川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要在继续巩固现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力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的作用。”具体到实践中,杨曦透露,将努力简化程序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将稳岗补贴政策及时送到企业,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增强政策可获得感。

  另一方面,在补贴资金的发放中,全省将严格把握把关申领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全程动态监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尤其是要认真梳理管理使用资金过程中的风险点,重点查找骗取套取、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问题隐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责任编辑:周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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