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真是为我们企业解决了大麻烦啊,让你们忙了一整天,太感谢你们了!”11月17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涉案房屋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顺利腾空,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吴某与某石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双方约定了租赁期限及租金,后吴某将该房屋用于开设门店。租赁期限届满后,吴某不仅未按期支付租金,还将租赁房屋内堆放大堆机械零件,导致石材公司不但未收到租金,还无法将该房屋再次出租。石材公司多次找到吴某催要租赁费未果,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遂将吴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吴某支付石材公司租赁费及违约金,同时要求其限期将租赁房屋内东西搬离。判决生效后,吴某不仅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还将租赁房屋大门紧锁玩起了“失踪”,石材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7日早上,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将涉案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并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造册。清点完毕后,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下将涉案房屋内物品进行腾空。(刘振伟 聂传青 屈熙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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