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豫剑执行”工作部署,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26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高举执行利剑,聚焦涉民生、金融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
凌晨5时40分,执行局40名干警在办公楼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按照预定方案,出发!”,随着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邓聚洲的一声令下,列队整齐的执行干警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三路,奔赴各自目的地,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帷幕。
2021年8月,李某在胡某处进行车辆维修,维修费用共计4万元,李某支付2万元后向胡某出具欠条。约定到期后,胡某多次催要无果,胡某遂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李某支付车辆维修金及违约金共计2.6万元。李某未按照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义务,胡某申请强制执行。面对出现在家里的法院干警,李某试图推诿搪塞。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当被带上警车时,李某彻底慌了,当即表示要与申请人积极协商还款,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内乡县城市管理局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因违法建设被处以罚款,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罚款,被执行人王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后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在执行立案之后经法院多次催促均未履行。此次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拘传至法院,耐心地向其说明不及时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王某由此意识到自己不主动履行义务是错误的,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行动结束后,执行局负责人姚雷对被拘传到法院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体训诫,向其宣讲了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告诫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且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希望被执行人打消侥幸心理,与其挖空心思逃避执行,不如主动面对,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不弃微末、久久为功”,攻坚克难的路上是执行干警们勇毅前行的身影。下一步,内乡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法治宣传、现场执行等多种形式,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刘振伟 郭贝 聂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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