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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依法拆除陵江东路棚改区一违法建筑
2017-11-03 14:55 来源:祖国网
《祖国》记者王子文 通讯员王谊通 马云驰 11月1日,记者从陵水县有关部门获悉,为坚决打击违法建筑,遏制违法建筑的滋生,奠定陵水城区棚改工作良好的整治基础,当天上午,该县依法对位于椰林镇陵江东路片区棚改范围内一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总面积为85.5平方米,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了解,该建筑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属违法建筑。
据陵水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8月9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违建房屋施工以来,原县城管局于2017年8月15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违建户主依然不停止建设,经多方劝阻未果,陵水县住建局于2017年10月26日对该违法建筑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17年,陵水启动陵江东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促进城市转型升级,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就此前出台的《陵水黎族自治县个人建房报建管理暂行办法》中已明确了辖区内个人建房报建的审批程序,但极个别群众为追逐个人利益,随意在规划区内乱搭乱建、违法占地。针对这一情况,陵水县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对相关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方式,责令业主停止违法行为和主动拆除违章建筑,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稿件来源陵水县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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