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强化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源头预防,切实把劳资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安徽省石台县结合实际,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服务重点企业制度,结合历年仲裁案件情况和该县企业实际,3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分片包保企业20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为做好服务工作,石台县人社局认真谋划,细化措施,稳步推进。一是建立服务联系卡制。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指导、咨询服务;二是建立走访工作制度。仲裁员定期走访联系企业,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异常的企业用工情况,向企业发放劳动法规宣传资料,详细解答企业疑难咨询,并以案说法讲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例;三是建立座谈会议制度。定期与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企业职工代表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在劳动关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法律指导;四是建立庭审观摩制度。优选具有一定宣传意义的典型案件作为庭审开放日,邀请企业法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等人员参与庭审旁听,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杨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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