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过后,在这生机勃勃的春天时节,蛰伏一冬的“小动物”也趁着春意出来“赶集”。2月7日,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救助一只落单的环颈雉鸡并将其放生,使其安全回归大自然。
为了弄清这只小动物是否属于保护动物,民警请教了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士,确认这只小动物为环颈雉鸡,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同时专业人员也对这只环颈雉鸡进行了仔细检查,确认没有受伤,且反应灵敏,体况良好、无需采取治疗措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为了避免该雉鸡在闹市区遭到伤害,民警根据专业人员的指导,于11时将这只落单雉鸡送至龙潭河景区的一处山林里进行放生。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和生态环境的日益优化,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和市民群众不期而遇。爱护野生保护动物从每一个人做起,共同守护和谐生态环境,共建美丽绿色家园。(刘振伟 肖书鼎 闫高明)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