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韩东起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刘某在山西祁县打工期间,被人引诱后沾染上冰毒。2020年,刘某回到清丰老家以种菜为生,但沉湎于吸毒能提高生活乐趣的错误认识不能自拔,多次在网络上搜求毒品,一心求“毒”。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一湖北人,自称有货,商量好价格后将毒资转给对方,后被对方删除联系方式,毒资被骗;刘某被诈骗5000元后仍不死心,又联系上在山西打工期间共同吸食毒品的毒友赵某,多次购买毒品。 2020年2月份以来,刘某从山西祁县赵某手中购买冰毒(甲基苯丙胺)后,谎称“性药”,以为夫妻生活助兴为由,多次欺骗其妻陈某与其在家中共同吸食。 2021年3月份,湖北咸宁市苏某虚构自己持有冰毒,通过网络发布售卖“冰毒”信息,苏某和刘某通过网络勾连后加为微信好友,苏某采用一人分饰两个微信角色的方式,骗取刘某购买了5000元的冰毒。 2021年12月份,清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过侦查后,一举将涉案人员刘某、赵某、苏某抓获归案。 2022年8月16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余。 2022年9月20日,清丰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苏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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