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韩东起 为了方便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运输单位便捷快速的办理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等;更好的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创新工作方式,创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工作微信群,邀请办证单位负责办证人员入群,通过互联网发放易制毒化学品办理手册,指导办证单位注册账号、上传办证资料、提交申请,通过公安网审批后,自行打印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真正实现了让数据“跑路”,群众不跑腿的办证模式。 自2022年以来,清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共办理各类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40余份。 禁毒大队在审批易制毒化学品申请备案证明、运输许可证的同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展开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促其完善台账、严格落实管理措施,确保易制毒化学品不流失,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