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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健:建议多渠道降低生育成本 提升我国人口出生率

2022-03-04 14:09 来源:《祖国》杂志

  《祖国》杂志记者李国良   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走低,同时社会人口老龄化情况愈发严重,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焦虑。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此次生育政策的调整,对我国未来人口和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长期协调发展将有重要作用。但要切实提高生育率,还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实现从抑制生育到支持生育的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李健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称,今年两会带来一份关于完善生育支持体系,提升我国人口出生率的提案。他认为,生育成本过高、生育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足、不均衡等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生育行为的突出因素。
  “在一项对生育三孩影响因素的调查中,排除政策因素,经济条件成为影响生育意愿最重要的因素,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陷于想生又不敢生的境地。
  在众多的经济因素方面,最主要的有三个:一个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住房费用过高;第二是出生后,由于公共服务的不足,入园前的养育负担过重;第三是小孩的校外教育费用过多。”李健说。
  李健表示,生育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足、不均衡,现有的生育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农村医疗设施简陋,城乡都存在床位不足问题;二是高龄、高危孕产妇数量增多,而一些地区的妇幼保健医疗水平有限;三是托幼事业不健全,增加了家庭的养育负担,或导致女性在就业招工中受到冲击。
  李健还表示,生育保险制度与保障政策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给生育提供保障和保险,但仍存在着目生育保险筹资渠道单一,单位负担重(用人单位缴费)、生育保险覆盖面比较低,各地发展不平衡,缺乏全国统一管理;支付方式不规范,补偿水平低,支付范围窄等诸多问题。
  提升生育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将生育支持融入经济社会各项政策,进一步降低生育成本、建立相容的生育保障政策体系,实现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的体系化,妥善解决育龄妇女的后顾之忧等。李健说。
  在此背景下,李健提出数条建议。
  首先,他建议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打破买不起房的困局,在经济发达、房价过高的地区,加大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数量,降低购房成本;加大租赁房的供给数量,提供足够数量租赁住房,给买不起房的年轻人,提供短期租房。
  李健提出的第二条建议多渠道进一步降低生育成本,对重要的婴幼儿用品,实行必要的价格管制,合理降低母婴用品价格;优化社会教育环境,降低教育的校外成本; 推出以家庭为单位纳税的政策,降低家庭的税务负担,增加生育津贴、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完善医保体系,减少个人自费比例。
  李健提出的第三条建议完善家庭和育儿的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职育平衡为着力点,加大对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可参考幼儿园补贴标准,确保托育服务的普惠性,避免市场化带来的高额托育价格;参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托育机构“砖头、床头、人头”一起补,把普惠入托率作为核心指标;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调配学位、托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跟生育相关的公共服务及儿科、产科、妇产科医院等医疗资源的投入和配置,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高龄孕产妇的服务。
  李健提出的第四条建议构建以生育保险为基础的生育保障基本制度,建立相容的生育保障政策体系,实现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法》仅有4条内容直接涉及生育保险的规定。与国外相关制度相比,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存在法制建设滞后,立法层次低等问题。从目前来看,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生育保险法。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一的大国和长期的人口战略,应该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建议全国人大制定一部《生育保险法》,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制度,巩固生育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地位,规范相关生育保险机构的职责,规制相关参保单位的行为,保护受保对象的权利;切实减轻个人负担并保障人们生育权利。
  与此同时,李健还建议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融合现代文明理念,鼓励家庭育儿的祖辈支持和男性参与,倡导适龄婚育、代际和谐、性别平等、责任共担的新型家庭文化。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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