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公安局始终秉承保护人民利益核心思想,出重拳侦办涉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案件办理中都感到满意,着力打造人民点赞的安全辖区,建设群众乐业的和谐长岭。
近日,长岭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区迎来了一群特殊的人。他们情绪激动,满含热情的要求面见大队领导,在民警们不明所以之时,领头之人给了距离他最近的民警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笑着说:“你们是好样的,我们村上、施工方——特别是老庞,还有我们这些村民,都感谢你们!”说着,他后面的群众手捧着锦旗一拥而上,那一面面鲜红的锦旗,像花海一样绽放在民警们的眼前……
原来,在此之前,长岭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庞某某报案:称其被赵某某、唐某某、姜某某敲诈勒索了15万。民警接报后第一时间展开侦查,经查,庞某某在某乡镇的土地因修建高速公路被政府征用,庞某某可以获得补偿款。该信息被赵某某、唐某某、姜某某获取得知。三人以向村里和纪委陆续举报庞某某被征用土地存在“问题”,多次到村里和高速公路施工现场缠闹等方式阻挠施工,既拖延了施工进度又干扰了周边群众的出行。最终,庞某某被逼无奈,被三人敲诈15万元。
庞某某在当地群众的支持下,终于鼓起勇气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毅然选择了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办案民警搜集了大量有力证据,随即对三人实施了抓捕。三人陆续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敲诈勒索庞某某的犯罪事实均。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害人庞某某被敲诈勒索的15万元已查获,并及时返还给庞某某。
受害人、村委会、施工方和全体村民,献给“长岭县公安局”以及特别献给“长岭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的八面鲜红如朝阳般的锦旗,高高悬挂在办公室最醒目的位置;那锦旗上金色字体,仿佛一道道灿烂的阳光,闪耀着光辉,撒播到每一个角落,祛除了阴暗,却映衬了民警们每一张俊朗且骄傲的面庞!(耿兴徐 贺喜 刘文晶)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