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一方面积极与杜某原工作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单独约谈王某和四位被告,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情理上给双方做工作,表明抚恤金是相关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给予死者亲属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的金钱给付,对于抚恤金的分割,要综合考虑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及所尽义务等,来确保抚恤金的分配公平合理。同时也指出,抚恤金的分割要考虑家庭的现实情况,家庭成员应在和睦团结、体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处理。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15万元的抚恤金,王某获得5万元,4个子女共分配10万元,此案得以圆满化解。(刘振伟 郭贝 张丁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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