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晚21时30分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在集中夜查行动中,二环北路后勤学院段六中队卡点查获涉嫌饮酒的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6毫克每百毫升,已涉嫌醉驾。民警在查询后发现,张某在一年前就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理过,此次又抱着侥幸心理在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已是第二次酒驾。民警随即带张某到医院采集了血样送检,对张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张某,如血检结果确认张某构成醉驾,张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的处罚,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饮酒后同样不能驾驶,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开怀畅饮的同时,一定要牢记酒后不能开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耿兴徐 肖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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