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民警连续作战,快速锁定,顺利抓获一名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陈某旭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爱建路派出所接到车主董某报警,称其车内现金被盗。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得知,原来董某前一天晚上将车子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下车后忘记关锁。早上,董某上车后看到车内有翻动痕迹,检查后发现自己放在车内的25000元现金不见了,于是连忙报警。
接到报案后,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爱建路派出所迅速调集警力对周边区域展开调查。在分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当即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陈某旭。
经查,6月12日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骑一辆某电商共享单车和另外一名步行的男子,在某小区门口出现,尾随“外卖小哥”进入了小区。为逃避追查,两名男子步行至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到地下停车场后寻找没有关锁的车辆,在寻找作案目标的过程中,其中一名男子鬼鬼祟祟地走到董某车辆附近,将车门拉开,盗走放在副驾驶前储物箱内的25000元现金,然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
扣押犯罪嫌疑人部分赃款
在确定嫌疑人之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经大量走访排查,锁定嫌疑人为本省男子陈某旭。6月14日上午,获知陈某旭落脚于南岗区某小区单元房间时,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经审讯,陈某旭不仅对此次盗窃董某车内现金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又交代了伙同杨某佳于6月11日,在道里区爱建北路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7月10日,杨某佳因故意伤害罪被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公安局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旭和杨某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尽可能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不要把车辆当成“保险箱”,将皮包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后备厢等处,给窃贼创造可乘之机;同时在使用电子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一定要检查车门是否真正锁上,养成一个“拉车门”的习惯,避免财物在车内被盗。(耿兴徐 高宝玲 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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