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政策已经“满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政实施首月,全国共减征车购税71亿元,减征车辆109.7万辆。从排气量来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34亿元,占比约48%;1.6升至2.0升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37亿元,占比约52%。 车辆购置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链条长、涉及就业面广、拉动消费作用大。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对稳经济、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5月下旬,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600亿元。5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此次政策是从消费端和供给端两侧共同发力。在消费端,能够直接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有效调动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内需。在供给端,有助于缓解疫情对汽车产业的冲击,加快汽车企业复工复产进程,推动行业整体复苏回暖及可持续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李平说。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表示,此次车购税优惠政策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明确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有利于快速、有效拉动汽车消费;三是政策调控“更精准”,提出了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限制条件,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精准调控的作用,惠及大众消费。 专家认为,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出台阶段性减半征收车购税政策,释放出全力支持促进汽车产业恢复的“暖意”。 据悉,为把这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到实处,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下,各地税务部门迅速完成征管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升级工作,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正式实施后,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跟进执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政策顺利推行。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乘用车产业正在“驶”出前一段时间的困境。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市场研究分会数据显示,6月1日至26日,乘用车市场零售142.2万辆,同比增长27%,较上月同期增长37%。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关注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减税红利落到实处,支持消费和汽车产业发展。”刘运毛说。 值得关注的是,车购税专款专用,有力支持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公路总里程528.0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以16.91万公里稳居世界之首,我国正由交通运输大国向交通运输强国快步迈进。这其中,离不开车购税发挥的重要作用。 李平介绍,车购税的使用服务于国家战略安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对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具有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对贫困地区投入车购税资金超9500亿元,占全部车购税的68%,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出范围中增加“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对于重要港区公共基础设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工程费用的50%、60%补助;对于其他港区公共基础设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工程费用的30%、40%补助。 车购税所筹集的税款服务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改善交通状况,有利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在我国交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近年来多次出台的车购税优惠政策,又在促进消费、提振市场方面产生了重要作用。“税收同时发挥了筹集建设资金和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这说明税收的作用正在进一步增强。”李平表示。(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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