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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高淳检察对5名“两卡”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6-16 10:33 来源:《祖国》杂志

经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相继对4“两卡”犯罪案件作出判决,对涉案的5名被告人分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3年4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卡”是指电话卡和银行卡。据了解,今年截至6月15日,高淳检察院已审结“两卡”犯罪案11。从涉案罪名看,主要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主。从对案件的办理情况来看,大多数涉案人都是受人指使、受利益驱动而犯罪。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有人跟你说,办理一张电话卡可以赚100元,办理一张银行卡就能赚300元,这样的“好事”被你遇到,会不会非常心动呢?

从事个体经营的杨某就遇到了这样的好事。去年8月至9月间,在熟人的介绍和怂恿下,杨某通过邮寄或提供银行卡号及密码的方式,将以本人名义办理的6张银行卡及绑定的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使用,帮助他人接收非法资金共计人民币500多万元,其中还有1万多元的网络诈骗资金。6月9日,杨某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在这里,检察官告诉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帮助他人提供网络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都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今年28岁的孙某,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2020年10月至2021年初,孙某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先行垫资购买虚拟币,提取到对方指定的账户后,再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诈骗资金,帮助他人接收、转移犯罪所得,并按照转移资金的一定比例获得好处费。在3个月的时间内,孙某和另一名同伙共帮助转移资金200多万元,其中网络诈骗资金近5万元。因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接收、转移犯罪资金,孙某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面对“两卡”案的多发态势,高淳区检察院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认为在依法大力打击“两卡”犯罪的同时,对处于“黑色链条”中的长期从业者、专门从业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事前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从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网络平台“合规”建设、电信网络运营商规范管理等方面阻断犯罪行为。(王圣坤 丁晓头)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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