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27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在为期3天的会期里,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完成9项议程,包括审议5项法规案。
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是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迎来三次审议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在独生子女护理假、养老机构的保证金、养老护理人才的培育、老年人的社会优待等方面均做出了修改。
在独生子女对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护理假方面,条例草案三审稿为增强规定的可执行性,将每年给予十天护理假的条件规定为了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情形,同时明确了护理假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在养老机构的保证金方面,条例草案三审稿除规定养老机构收取保证金或者押金不得超过每月服务费的六倍之外,还从建立存储专户、信息公开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等方面,对保证金、押金的监管进行了完善,同时也对养老机构违规收取和使用保证金、押金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此外,在养老护理人才培育的问题上,条例草案三审稿也进行了关注,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位定期发布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对于此前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老年人的社会优待问题,条例草案三审稿还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参考了外省市的做法,拟将我市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免购门票进入公园、旅游景区的年龄下限从现行的70周岁降低至65周岁。
(责任编辑:周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