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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反诈】守好“养老钱”(二):揭秘“投资”骗局

2022-05-29 12:41 来源:《祖国》杂志

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是大家的愿望。但近些年,不法分子打着关爱老年人的幌子,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再施以小恩小惠,把老年人毕生积蓄、养老钱骗走。老人容易遇到那些骗局?本期,冰城公安为您揭秘“投资”骗局。

关键词:投资

1“投资养老”骗局。骗子先在公园、广场等场所,给老人灌输投资的理念,随后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赠送礼品等手段获得老人的信任。然后以“养老服务”的项目为名,宣称“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蓉等地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解决了投资理财和养老享福的问题,但实际上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钱包。

2“以房养老”骗局。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话术,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并且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年人的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多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3“投资返利”骗局。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获取老人的信任。这种骗局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4“养老银行”骗局。最近部分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名称注册为“***养老银行有限公司”,并在线下租用场地,打出“养老银行”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但实际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冰城公安提醒您:投资理财骗局多,贪图小利要不得,花言巧语不能信,擦亮双眼莫上当,切实守好“养老钱”!(耿兴徐 于子雄)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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