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7 16:33 来源:《祖国》杂志
2021年6月,南阳某科技公司与内乡某科技公司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由内乡某科技公司租赁南阳某科技公司的厂房及配套办公场地约8000平方米,每年租金100万元,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协议签订后,南阳某科技公司依约向内乡某科技公司交付了租赁厂房及配套办公场地,但内乡某科技公司却超期6个月未支付租金。南阳某科技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前诉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内乡法院坚持从“服务企业平稳运行、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量,加大涉企案件调解力度,通过公正裁判,依法高效便捷处理各类市场主体民商事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刘振伟 郭贝 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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