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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居民自建房安全,深圳公益诉讼检察在行动

2022-05-19 20:06 来源:《祖国》杂志

为深刻汲取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服务保障辖区安全生产,近期,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工作指示,能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辖区居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着力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11日,光明区检察院刘汉俊检察长带队走访挂点社区,开展三防隐患风险排查与居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一网排查督导工作,带领检察人员实地查看社区现有危险房屋以及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建设情况,向在场人员传授其公益诉讼办案经验,重点排查自建房屋结构隐患、房周警示标识、房周安全围挡、居民疏散等方面隐患,同步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角度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提高认识,共筑安全责任防火墙

检察担当助力安全生产,能动作为融入社会治理。56日,市安委会印发《深圳市居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一网排查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市检察院李小东检察长高度重视,指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参与该项工作。光明区检察院迅速部署落实,结合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要求,同步开展居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光明区检察院主动走访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向该局了解《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掌握辖区房屋建筑结构隐患排查实时动态,与该局建立排查信息共享和重大情况联合调查制度,通过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检察公益拓展预防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督导挂点社区工作时,正值深圳市暴雨防御时期,刘汉俊检察长向社区工作人员解读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重点关注从事农业生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强调要全面保障避难应急场所开放使用和生活应急物资供应,确保风险地区群众百分百安全撤离,及时排除群众自建临时棚屋安全隐患。社区工作站是一线基层部门,与人民群众生活贴合最为紧密,检察机关通过对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督导与调研,有效贴近群众需求,让检察工作更加“接地气”,为因地制宜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群众基础。

接下来,深圳检察机关将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治理端口前移,从“治已病”向风险隐患预防的“治未病”转变,以高度检察自觉践行公益保护使命,与行政机关形成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形成安全生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检察监督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耿兴徐 甘晓辉)


责任编辑: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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