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能动检察的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建设,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区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光明区人民检察院与光明区信访局涉法涉诉案件协作暂行办法》,在全市首创“检信协作”工作新模式,力求打造全区信访工作的共建共治新格局。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依法能动、精准监督为指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对外通过协作启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核查监督,对内通过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等职能,建立和完善监督职能全覆盖、矛盾纠纷处理多元化的“信访+检察”协作机制。
一是明确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司法案件扩大至司法及行政处罚案件,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实现监督职能全覆盖创造有利条件,严格遵循依法能动、精准监督的理念。
二是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对群众信访需求进行初审研判,在打通数据壁垒、及时共享信息的基础上,启动核查监督程序,以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认可度,兼顾公平与效率。
三是对核查监督工作中发现的线索进行甄别分流,以各职能部门的履职缺位问题对应各检察监督事项,依法开展法律监督,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尽责补位,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实效。
四是将检察力量贯穿涉诉涉法信访全过程,既以法律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搭桥铺路,也通过参与联合答复、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实实在在回应群众诉求,多渠道处理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初衷,促进源头治理,实现多方共赢
坚持“如我在访,如我在诉”的换位思维,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以高站位、敢担当努力实现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案结事了、人民满意。
光明区检察院运用好全方位、多层次的检信协作工作新模式,一是有利于化解信访“疑难杂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信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政府机关一道,将社会治理漏洞发现在源头,治理在源头,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在源头。
三是有利于推动各职能部门能动履职,进而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四是有利于彰显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决心与力量,达成与人民群众、政府机关的多方共赢。
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接下来,光明区检察院仍将恪守“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在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的大格局下,依托光明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作处理机制,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检察力量促多元共治,努力实现信访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打造幸福安稳的光明区法治环境保驾护航。(耿兴徐 甘晓辉)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