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网帐号登录

没有帐号?注册

新闻热线 01063878399

  • 微信

  • 新浪

  • 移动端

中国警察 >治安>正文

新风尚闹元宵,不放烟花“照样”璀璨

2022-02-15 16:41 来源:《祖国》杂志

春节期间,哈尔滨市公安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全市人们欢度新春佳节创造了平安祥和的环境。元宵佳节已到,冰城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城市安全,守护家园蓝天,新风尚闹元宵,不放烟花“照样”璀璨”。

聚焦重点部位

开展“地毯式”排查

春节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会同应急、城管等部门,发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及治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织全市治安民警、派出所民警、巡警点亮警灯,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及时制止、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全市禁放区域沿街商铺、市场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摸,严查运输、设摊私售非法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案件69起,行政拘留68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66起,罚款62100余元,收缴非法烟花爆竹7706件。

拓展宣传渠道

广泛开展宣传


哈尔滨市公安局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渠道,通过广播、报刊、户外LED电子屏幕、微博、微信等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动态和信息,通过印制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进门入户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群众防范意识。通过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全市共有276人放弃燃放,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烟花爆竹253件。

堵塞管理漏洞

反复开展检查


为消除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隐患,哈尔滨市公安局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多次对辖区销售点开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排查,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万无一失。

冰城公安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元宵节期间,请主动、自觉遵守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禁止非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燃区域。(耿兴徐 于子雄)


责任编辑:汪雪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