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3日,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同步推进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的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屯溪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为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提供优美的环境保障。
图为屯溪区生态保护分局负责人发布新闻
2021年4月,经屯溪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印发《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步骤和重点实施任务;成立了屯溪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至此,我区正式启动创建申报工作。
2021年5月,启动《黄山市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招投标程序,通过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竞标,向安徽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绿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农业大学三家单位发送创建规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三家单位参加竞标,最后确定安徽农业大学为《规划》编制单位。同月,副区长金耀武主持召开《规划》编制启动会议,落实创建指标责任部门、细化分解创建任务,至2021年8月,共完成2轮4批次创建规划资料收集,2021年8月16至20日,先后将《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至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广泛征求2轮意见,共征收到30条意见,采纳30条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共征求0条意见,采纳0条意见,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规划》。
2021年9月2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四级调研员彭立新主持召开《规划》评审论证会,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对《规划》内容的汇报,经专家组研究讨论和征求区直19家单位的意见后,认为《规划》框架合理、资料详实,基本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要求,可为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定指导,与会专家同意通过《规划》论证。2021年10月20日,区长杨林主持召开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黄山市屯溪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送审稿)。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指标要求,省级27项考核指标全区均已达标。
目前,屯溪区正在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科,汇编创建申报材料,最终将形成省级27项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和创建技术工作报告,预计于12月中旬前完成,待完成后将以区政府名义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报创建。
坚持规划引领,在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实施,聚焦六个方面、十项任务、27项创建指标,按时保质完成重点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创建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持续达标。
2021~2022年,基本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经济显著发展、生态环境稳步提升、生态人居特色彰显、生态制度基本完善、生态文化广泛普及的生态文明建设良好局面。力争2022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验收并取得命名。
2023~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成为屯溪区发展的重要品牌。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5年前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程东建 谢源 朱涌)
(责任编辑:李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