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圳监狱举行监狱巡回检察启动仪式,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先见主持了本次启动仪式,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任继光,深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李田方及市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活动。16位市人大代表、8位市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活动。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并列为监狱检察的法定方式,吸收试点经验,确立了“派驻+巡回”的监狱检察新模式。监狱巡回检察制度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检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对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质效,推动新时代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4月,市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对深圳监狱进行了为期十五天的首轮巡回检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深圳工作实际,市检察院决定组织开展对深圳监狱的新一轮巡回检察工作。本次巡回检察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3日,共15个工作日。巡回检察组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先见任副组长,以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为主,同时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检察院第二、第三、第八检察部专门从事公诉、法医、侦查业务的专业人员参加,引入“外脑”充实巡回检察力量,进一步增强巡回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启动仪式上,任继光巡视员对巡回检察组的进驻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巡回检察,接受法律监督,把巡回检察作为全面检验深圳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成效难得的好机会。二是全力配合巡回检察工作,将把主动接受巡回检察作为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全力支持、促进巡回检察组的工作。三是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回检察组的法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要把整改贯穿于接受巡回检察的全过程各环节,对巡回检察组提出的纠正意见、整改建议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詹先见副检察长受李小东检察长的委托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划好巡回检察工作。要从为民司法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巡回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更加精准有力的检察监督,促进刑罚执行公正。要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维护好监管秩序稳定、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要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巡回检察工作,以本次巡回检察为契机,进一步丰富发展巡回检察“深圳模式”的实践经验,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维度作出新的深圳贡献。
二是明确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好巡回检察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全面细致检察到位,尤其对于重点部位、敏感岗位、问题易发环节,一定要确保严格细致监督到位,不留死角。要做好“四个结合”,要结合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内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前期已掌握的情况线索、结合问题多发的重点部位环节,定向发力,务求实效。要客观开展检察,坚持实事求是,一方面,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细致,发现问题坚决依法监督纠正;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监督、理性监督、规范监督,不吹毛求疵、求全责备。
三是树立共赢理念,着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要强化沟通协作,监狱巡回检察是对刑罚执行和驻监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回检察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强化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畅通联络机制。要注重凝聚共识,巡回检察不是零和博弈,而是旨在早发现、早纠正问题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善于凝聚共识,坚持互信互动、共建共享,和刑罚执行机关一起切实推动解决困难问题。要强化监督实效。巡回检察既要找“病灶”,也要注重从帮助监狱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要严肃纪律责任,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推进。要严守各项纪律、强化办案意识,根据“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要求,按照办案的标准认真做好工作台账、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询问笔录、谈话笔录的制作,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严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监狱的防疫要求,增加“非接触检察方式”的适用,务必做到疫情防控和巡回检察“两不误”“两促进”。
活动中,与会人员还观看了深圳监狱宣传片并实地参观了深圳监狱。(耿兴徐 黄文雅)
责任编辑: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