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多方面部署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社保缺失、权益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旨在补齐制度短板,最大程度消除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们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新就业群体大量涌现。2020年,仅共享经济提供服务人数就达8400万左右。然而,由于互联网平台和依托平台就业人员之间不属于传统劳动关系,一些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日夜接单、风雨无阻,但缺乏劳动保护、无法享受工伤保障,也难以在大城市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有些劳动者尽管是在为平台工作,但发生交通事故、遭遇猝死等,一些平台往往以一纸“撮合服务”的协议、一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解释拒绝赔偿。
平台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组织方式,传统法规一时“难以适应”。然而,工作方式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劳动交换”的本质属性,我们不能让数量如此庞大的劳动者游离在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之外。
意见除健全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制度外,还首次明确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这不仅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也有利于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平台经济发展到今天,靠的不仅仅是一个个算法,更得益于那一个个大街小巷奔忙的身影。劳动者是企业最重要、最宝贵的生产要素和财富。平台企业要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好相关要求,呵护好劳动者的今天,企业才有更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