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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歙县:“河长制”护出一江清水

2020-12-04 15:57 来源:《祖国》杂志

  初冬时节,秋色依然。行走在新安江渐江段,江面白鹭飞掠,江底游鱼浅游,江畔青山如黛,碧水揉蓝,人行其中如在画中游。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雄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逐步实现“河长制”向“河长治”的嬗变。


  注重水生态监管。分别在渐江主干道、支流设立水质监测点,实时监测水温、溶解氧、PH、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指标,及时掌握断面水质状况。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水资源和水环境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全面提高用水效率。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注重水流域监管。镇村两级河长按照河道“清乱”总要求,在全镇河道内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的河流生态环境。特别是2020年歙县遭遇7月7日特大洪水,大量垃圾涌入江河,给水流域环境造成极大压力。该镇动员党员干部志愿者650余人,连续奋战15天,还新安江水域一片清洁。把“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河长制工作结合起来,配备生态巡护员对重要河段日常巡护,坚持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查两次的常态化巡查。


  注重治理综合问效。全镇上下按照《雄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总河长全面抓,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村主要负责人具体管,做到了流域全覆盖,构建起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镇、村两级河长责任体系;把项目建设和河长制工作有机结合,一体化规划建设垃圾打捞处理、污水处理站、雨污分流处理站,将镇域污水、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雄村镇河长制公示公告、考核、工作督查等工作制度,党委、纪委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了镇村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力人员进行约谈,实现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初步实现镇域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汪邦华 程东建 谢源)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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