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20日表示,在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时,还要注重引导村民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自然资源部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会上,崔瑛介绍了国家层面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需要。 崔瑛称,保障农村合理建房需求是关系到广大农村村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针对当前存在的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指标使用要求不够明确、指标有挪用等突出问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的政策,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其余省份也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 《通知》明确,一是以县域为单位,提出用地需求,增强计划的合理性。二是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计划指标单列安排,由县级专项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强化计划的保障性。三是合理用地、实报实销,防止宅基地批而不建、闲置浪费,突出计划的实效性。四是简化审批材料和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五是规划要预留农村村民建住房的空间,要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但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 崔瑛指出,在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时,还要注重引导村民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要注意分户的合理性。总之,一方面既要依法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两者不可偏废。
(责任编辑 李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