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记者陈扩军 通讯员叶子豪 郑晓光 近日,河南省郏县法院的一名法官通过“网络+”模式,利用两天时间顺利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开启了办案加速度。
2月11日,蒋某电话咨询郏县法院薛店法庭的法官,称自己想要起诉离婚。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法官建议蒋某通过网络申请立案,并详细说明了网上立案的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随后,蒋某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了立案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缴纳了诉讼费。
2月12日,案件被受理后,承办法官分别和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原来,蒋某经人介绍和张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时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从忍气吞声到相互争吵,最终两人选择分居生活。在分居生活中,蒋某多次提出离婚,但张某始终不同意。为尽快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遂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微信围绕感情是否破裂,就“和不和”、“离不离”、“怎么离”分别给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同意离婚。最终,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模式,利用两天时间完成了该案的受理、调解等工作,实现了案件速审速结。
疫情防控期间,郏县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通过网络进行立案、缴费、开庭或调解等诉讼活动,既避免了疫情交叉感染风险,保护了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责任编辑:李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