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感谢法院特事特办审理我的案件,更要感谢法院解决我这个武汉人在这个敏感时期的住宿问题,作为一个刑满释放的罪犯,身在异乡,都深切地感受到了你们法院对我的关照,对武汉人民的关心和关爱!”
14日一大早,湖北武汉人章某将一封满怀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郑重地送到平武法院法官的手上!他满含热泪地对法官说道。
案情回顾 为获利益转取非法款项终案发
张某和熊某某均系湖北省武汉市人。被告人熊某某通过在章某等人处购买银行卡的方式,为电信诈骗人员提供转取款便利。骗得山东于某某26160元后,熊某某在诈骗所用卡上取款2万元以后,章某得知其卡有钱,便注销原卡,重办新卡,并将卡中6100元取走据为己有。2019年4月平武一居民被骗,遂案发,后熊某某、章某于2019年6月份被平武县公安局抓获,并羁押于绵阳市看守所。
审理遇疫情 开启审判“云模式”
2020年1月下旬,平武法院受理了熊某某、章某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原定于2月4日开庭审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四川省于1月24日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随后,全省各地、各部门都采取了最为严格的防控措施。看守所不允许外部人员进入,在押人员也不允许被提押出所,一般而言,该案只能延期开庭。
当平武法院工作人员翻阅发现,熊某某等人于2019年6月中旬被羁押至今,已近八个月。而根据其涉嫌的犯罪金额和情节,若不尽快开庭审结,可能导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超过其被判处的刑期,这将严重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平武法院刑庭庭长谢冬泉立即向院长申东做了汇报,申院长指示该案必须特事特办,并立即联系县检察院召开了沟通协调会。“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措施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而本案被告人恰恰都是湖北武汉人,其家属无法从武汉来到绵阳提供担保,目前也无法让被告人提供保证金。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只有尽快开庭,尽快宣判。”
通过平武法检两院向绵阳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等单位的积极协调,该案于2月12日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正式开庭审理。“因为现在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证据都已经通过网络传输至看守所,被告人看后有无异议?”2月12日上午十点,随着法槌敲响,平武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正式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在这场“没有诉讼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法庭中央的两块电子显示屏上清晰地显示出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高清画面。经过紧凑而严肃的庭审程序,该案用时不到半小时审理结束。被告人熊某某、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和四千元。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武汉籍罪犯刑满释放“走投无路” 法院再伸援助之手
案件审理完毕后,其中涉及的被告人章某,因其自2019年6月14日被羁押以来,已有八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应于2月13日期满释放。但是,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加之章某又是湖北武汉人,这个时候,虽然他已被释放,却不知道该去向何方。
申东说道:“被告人虽然构成犯罪,理应受到法律惩治,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现在全国各地都采取了最严密的疫情防控手段,章某走出看守所后,不仅回不了武汉,而且在绵阳也住不了宾馆,其家人更不可能来绵阳。对此,法院不能歧视和放弃。”
2月13日一早谢冬泉一行耗时近四个小时到达绵阳看守所,经电话沟通,看守所同意将章某带到哨岗处办理释放手续。当章某走出看守所大门的第一时间,谢冬泉为其送上了口罩,此时已是下午一点,所有餐饮店均停业,谢冬泉与张某一起吃点自带干粮,便又带着章某往平武赶。
到达平武县境内的关卡处,检查人员看到章某的身份证时,引起了不小的恐慌,好在平武法院准备充分,不但通行证上有详细说明,还有判决书佐证,经过测体温、登记、消毒等环节后,终被放行。到达平武县城时,天色已黑,谢冬泉又立即将章某送往安排的宾馆。
当听说章某身无分文,谢冬泉掏出200元送给章某,章某对平武法院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于是满怀着感激写下了感谢信:“我知道,还有千千万万各行各业的祖国人民在帮助武汉、帮助湖北!有这样的人民、这样的国家,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战‘疫’!”(文/图 刘仁喜 唐红 任露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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