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25日说,对于审计查出的扶贫领域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已整改54.06亿元,完善制度或落实扶贫政策334项。
在当天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胡泽君作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扶贫领域存在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等问题。
对提高住房补助标准或过度医疗等问题,14县已整改14.78亿元。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作脱贫处理问题,41县通过细化帮扶措施、重新识别补录贫困人口等整改,涉及贫困群众2.97万名。
对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问题,有关地方已追回资金、核减拨款等9626万元,处理处分306人。对“面子”和形象工程问题,3县通过调整账目、归还资金等整改309万元。
对多数县未开展扶贫绩效评价问题,财政部、扶贫办等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指导县级开展绩效管理。
对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问题,42县通过自查清理、归还垫付资金等整改21.1亿元,处理处分72人。对资金和项目闲置等问题,37个地区盘活资金8.28亿元。66县推动277个扶贫项目重新使用或运营,避免或挽回损失2.63亿元。
胡泽君表示,审计署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者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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